
专项整治对象:
工程建设领域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、注册建筑师、建造师、监理工程师、造价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及相关单位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。
专项整治内容:
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、买卖租借(专业)资格(注册)证书等“挂证”违法违规行为
提供虚假就业信息、以职业介绍为名提供“挂证”信息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
推动建立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“挂证”等违法违规行为预防和监管长效机制
时间安排:
自查自纠(2018年12月至2019年1月底)
全面排查(2019年2月至2019年6月底)
指导监督(2019年2月至2019年9月底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