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1、构建全覆盖的信用评价体系
《措施》提出推行信用综合评价管理制度,建筑市场主体全覆盖的信用评价体系,根据评价结果对企业实施差异化管理,建立公开、透明的市场环境,构建以企业信用为基础的管理制度。对信用优秀企业免检免查,对信用良好企业少检少查,将信用不良企业纳入重点监管,构建守信激励、失信惩戒、公平竞争的良性机制。
2、民企科技创新可获信用加分
鼓励民营企业在蓉从事建设活动时重视技术积累和自主创新,加强开发和应用新技术、新工艺、新材料,对获得科技创新类奖项的给予0.3-3分的信用加分。
3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试点
在对企业服务方面,《措施》提出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,按照“一家牵头、分段协调、限时办结”原则,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、工程建设许可、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四个阶段实行并联审批。按照“全流程、全覆盖”原则,将行政审批、技术审查、中介服务、市政公用服务等事项纳入标准化管理。采取“减、放、并、转、调”等综合措施,全面统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、信息平台、审批体系和监管方式,实行“一张蓝图、一个系统、一个窗口、一张表单、一套机制”的审批管理模式,大幅压减审批要件,将立项到竣工验收全流程总用时压减至90个工作日。